羅紹齊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知名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及丈夫黃博健一家人涉嫌捲款潛逃遭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令,時間長達25年,地檢署已掌握一行人從美國入境加拿大,雖然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攔下,但貴婦奈奈擁有加拿大公民權,加上當場提出難民申請,加拿大仍讓他們通關,若難民申請遭拒絕也可上訴,至少可纏訟1至2年。
外交部今(10)日表示此案屬於經濟犯罪,由司法機關負責處理,不過外交部將持續透過駐加拿大代表處與加國政府溝通,請加拿大執法單位提供建議作法,掌握貴婦奈奈一行人行蹤,不過至今仍未收到司法機關註銷貴婦奈奈中華民國護照的要求。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佳秀今天上午表示,貴婦奈奈通緝一案,檢方將轉送通緝書至外交部,並函請外交部依權責酌處。
外交部表示,我國護照註銷需司法機關(地檢署或法院)要求,而非刑事局或警政署等警政機關來函通知外交部,外交部才能依照護照條例規定註銷護照,但領事事務局至今未收到相關來函,外交部也未收到司法機關註銷貴婦奈奈護照的要求。有網友也笑稱,「貴婦奈奈」變成「跑路奈奈」、「通緝奈奈」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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