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1)日在臉書爆料,遭停職6年的女檢察官陳玉珍,竟然還在坐領高薪;陳玉珍之前被控自1999年起利用任職宜蘭、板橋地檢署(已改制為新北地檢署)及高檢署期間,6年7個月內向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收賄79次,金額達2300萬元,案發後陳女認罪並繳還犯罪所得,最高法院日前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她12年徒刑定讞。
黃國昌在臉書痛罵,「我直到今天親赴高檢署才發現,直到今年2月判刑確定之前,陳玉珍都還名列高檢署檢察官。」「更誇張的是,從2012年11月她被停職到2019年2月,這位什麼事都不用做的最貪檢察官每個月還繼續從國家領半薪、期間超過6年!」。
黃國昌在臉書上質問:「到底是什麼荒謬的因素,竟然導致如此荒謬的結果?」,他並進一步指出,監察院早在2013年就通過彈劾,但是案件移至司法院「職務法庭」後,竟然「擺爛不審理。案件沈睡將近6年,至今日還沒有處理。」、「也正是這樣的消極怠惰,造就了國庫繼續養陳玉珍這個貪檢6年多。」
黃國昌最後呼籲司法院不要試圖用「因為刑事判決還沒確定」來騙外行人,「《法官法》早就採行『刑懲並行』、揚棄『刑先懲後』的立法政策。雖然司法院制定的《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第20條允許職務法庭在例外情形得裁定停止審理程序,但姑且不論此種規範未經《法官法》明確授權,退一萬步言,在陳玉珍的案件中,職務法庭從未裁定停止審理程序。而是直接讓這個案件不斷沉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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