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涉性侵造型師 更一審維持判4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秦偉涉嫌性侵造型師、編劇和粉絲,一、二審各判四年,應執行八年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裁定,編劇和粉絲的部分,合併應執行六年徒刑,造型師的部分,發回高院更審,今(22)日更一審駁回上訴。

雖然秦偉堅持雙方是情侶,但高院認為秦偉是資深演藝人員,卻沒有珍惜公眾人物的地位,嚴重侵害造型師的人格權益,而且秦偉否認犯行也沒有悔意,更沒有賠償,犯後態度欠佳,所以高院還是判他四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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