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君萍 徐靖壹 報導 / 高雄市
開車停等紅燈時,您都會做什麼呢?高雄有民眾利用停等紅燈時,跟副駕駛座的女乘客換手,還跑去對巷買早餐,而且當時車子還停在快車道上,過程被人拍下來檢舉,雖然在變綠燈前,男駕駛就買完東西回到車上,但是,警方表示,車子臨停在快車道上,加上穿越馬路,雙重違規。將被開罰最高900元。
車子停等紅燈時,駕駛開車門下車,跑到對向去買東西,大約5秒鐘過後,副駕駛座女乘客下車,坐上駕駛座來接手,1分多鐘後,男駕駛買完東西,跑回來再換手開車,雖然這時交通號誌,還沒變為綠燈,沒有阻擋後方車輛,但是這樣的行為,民眾都覺得很不OK,民眾朱先生說:「假如綠燈的時候我們怎麼過去呢。」民眾林小姐說:「如果有突發狀況呢,就是影響到別人了啦。」
事件發生在高雄岡山區,整個過程被人錄下來檢舉,警方表示確實違規,高雄岡山分局交通組組長王威程說:「可以處罰新台幣300塊錢到600塊錢的罰鍰,另外駕駛人逕行穿越馬路,也是可以處罰新台幣300塊錢。」警方說,開車要臨時停車,要像這樣找到黃線區,而且要保持隨時可以開走的狀態,臨停時間不能超過3分鐘,否則還是會被開罰最高600元,而這樣穿越馬路更要不得,要是讓對向車道撞上,恐怕要付出慘痛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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