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采鈺 綜合報導 / 嘉義市
嘉義市一所國中的一位何姓女學生,在去年9月與同班葉姓女學生發生誤會,對方因心生不滿夥同另外3名同學買硼砂水稀釋後,將其加到何姓女學生的水壺裡,前後加了三次,何姓女學生也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飲用,因此暴瘦8公斤,事件曝光後,葉姓女學生以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嘉義地方法院今(12)日判決結果出爐,下毒學生遭法院裁定保護處分,交由少年保護官輔導。
何女遭4名同學加硼砂下毒 身體不適暴瘦8公斤
嘉義市一所國中的一位何姓女學生,在去年9月間,與同班的葉姓女學生發生碰鉛筆盒掉地的誤會,葉姓女學生夥同另外3名同學到藥局買針筒和硼砂加水稀釋,加入何姓女學生的水壺中,何姓女學生不知情飲用後,因此身體不適,暴瘦8公斤。
同夥黃女被排擠告發下毒一事 何母憤而報警處理
最後是因其中一名黃姓學生被葉姓女學生他們排擠踢出聊天室群組後,才將此事告知被害人和老師關於下毒一事,葉姓女學生甚至曾在「四人小組XX豬豬群」聊天室群組說,「我知道這是犯法,但我就是想,因為爽」、「再3公克,準備死」等想致何姓女學生於死地的言語,何姓女學生母親知悉後憤而報警處理,葉姓女學生也被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少年法庭。
加害人「殺人未遂」證據不足 法院裁定葉女保護處分
嘉義地方法院調查後於今(12)日判決結果出爐,依現有證據並不足以認定葉生的行為已符合殺人未遂的要件,也當庭解釋予被害人知悉。但因使用注射針筒將硼砂注入水壺的行為十分不當,對葉姓女學生裁定保護處分,交由少年保護官輔導。
何母控法官要求3萬元和解 法院澄清金額非法官提出
判決出爐後,對於,何母指控法官要求他們與加害人3萬元和解一事,嘉義地方法院也主動發新聞稿強調,針對雙方和解的部分,是法官詢問被害人可接受的金額後,加害人家屬表示只能負擔3萬元,所以3萬元之金額並非法官提出,特此澄清。
何母透露葉女要每周末法院報到 律師解釋保護處分
對於此項判決,律師鄭俊彥指出,一般的所謂的保護處分,一般指由家長保護管束,或由法院進行感化教育,嚴重者則要送少年觀護所或矯正學校。但因此案涉《少年事件處理法》,嘉義地方法院並不願直接透露保護處分的內容,不過何母指出,葉姓少女已被要求每週六、日要固定到法院報到,並由院方實施感化教育。
何母爆料不為賠償金也放棄抗告 盼政府正視校園霸凌
何母強調,對於法院判決,為避免加重女兒心理負擔,她已決定不提出抗告,但她強調她站出來爆料此事,不是為了要任何賠償金,就算有賠償金,她也會要求加害人捐給弱勢團體,她更希望政府能正視校園霸凌一事,不想看到類似事件再次重演。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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