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歲兒肇事 父母得賠337萬

徐培薇 林志輝 報導

  

就算拿到駕照,但未滿20歲,父母都應盡監督責任,台中縣19歲夜校生騎機車回家,撞到一對姊妹,造成姊姊必須終身坐在輪椅上,姊妹倆原本只對少年提起訴訟,但後來在家裡看電視節目快樂有GO正,主持人謝震武講出,就算孩子未滿20歲肇事,父母還是得負連帶責任,姊妹因而追加控告少年父母親,法院一審判決少年父母需賠337萬。

  劉姓少年兩年前19歲,他放學騎機車回家撞到一對姊妹,現在劉媽媽因為兒子的錯,得賠對方337萬,因為法官認為他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被撞的蔡姓姊妹就住在清水的巷子裡、關門不回應,但當初會追加劉姓少年父母親賠償責任,是因為他們看了電視節目快樂有GO正,當時主持人謝震武講出縱使差一天才滿20歲,父母還是有連帶賠償責任。

  鄰居說這對姊妹自從被撞後

生活痛苦、幾乎不敢出門

因為看電視節目,

獲得法律知識,被害人再追加控告,成為史上第一例,但劉媽媽表示不服,還會上訴到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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