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華襄 葉子杰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永和一名張太太,因為停在樓梯間的機車被破壞,在大門口和樓梯間裝了兩支監視器,但四樓住戶蘇先生認為,張太太裝監視器沒先徵求同意,隱私權被損害告上法院,雖然張太太舉證,蘇家門口也有裝監視器,但法官認為,四樓監視器鏡頭對著住家,而大門口監視器會監控住戶進出,判決張太太敗訴,得拆除監視器,還要賠一萬元。
才剛走進公寓大門,頭頂兩支監視器,一左一右,完全掌握住誰踏進公寓,但也因為這兩支監視器,讓三樓、四樓鄰居翻臉,告上法院。原來住在三樓的張太太,因為摩托車被破壞,在一樓大門裝了兩支監視器,有住戶覺得自己出入都被監控,要求張太太拆除,卻沒成功,告上法院。法官認為,大多數住戶反對裝監視器,加上主機在張太太家,住戶出入都被監控,判決張太太敗訴,要拆監視器,還要賠一萬元。
張太太不服氣,四樓住戶有裝,卻沒事情,原來大門口監視器鏡頭對著樓梯,只要進出都會被拍到,四樓監視器卻是對著住戶門口,加上四樓只有兩戶都同意裝設,所以沒侵犯隱私,只是為了監視器糾紛,讓樓上、樓下鄰居法院相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