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3 11:58

性侵12歲以下幼童 修法至少判5年

連珮貝 王又慶 報導  / 台北市

  恐龍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引發民眾群起憤怒,為此還發動白玫瑰運動,上凱道要求修法,現在法務部有了正面回應,在昨天達成修法共識,未來只要和12歲以下幼童發生關係,不論孩童是否出於自願,都將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白玫瑰運動支持藝人李倩蓉,白玫瑰台灣加油,白玫瑰運動支持藝人鄭弘儀,讓性侵罰久一點,白玫瑰運動支持藝人郁芳,身為一個媽媽內心最沉痛的吶喊給我們一個最安全的環境好不好;白玫瑰運動召集人,馬總統你聽到了嗎?

  白玫瑰的怒吼,不只馬總統聽到了,法務部也已經決定修法,未來只要和12歲以下幼童發生關係,不論小孩是否出於自願,一律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比起現行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略微加重,這算是成功的第一步,不過白玫瑰的發起人曾香蕉表示,五年還是太輕,因此要繼續推動,希望能仿照美國「梅根法案」,公布性侵犯出獄後地址、照片,出獄十年沒犯案,才能卸下監控儀器,保障婦女小孩的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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