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將出獄 港府拒台跨境執法

陳同佳將出獄 港府拒台跨境執法 | 華視新聞

華視新聞 林佳蓉 編譯  / 香港

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並潛逃回香港,他因洗錢罪在香港被判刑入獄,今天(23)日將刑滿出獄。我陸委會22日建議,由台方派執法人員到香港,把陳同佳押回台灣。不過,港府今天凌晨發表聲明,認為台灣的建議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

陸委會建議到香港,把陳同佳押回台灣,港府凌晨發表聲明,拒絕了這項要求。香港記者報導,「台灣無權派員來香港押解陳同佳,認為這樣做是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港府在聲明中指出,陳同佳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台灣應該讓他入境投案。香港記者報導,「聲明又說殺人案發生在台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證據都在台灣,台方應該先接收他,然後主動對他訊問、起訴,香港的證物,港方會在法律容許之下,盡量配合台方請求,根據程序處理」。

港府還表示,陳同佳案件可以完全在司法協助以外處理,也反駁我政府指出,港府可以審理陳同佳案。香港記者報導,「特區政府又不同意,香港可以處理台灣殺人案,表明沒有足夠證據,控告他企圖謀殺,或所謂蓄意計畫殺人罪」,對於我政府指出,陳同佳到台投案,有政治意圖,港府的措辭就更強硬了。香港記者報導,「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台方,妄指陳同佳自首有政治圖謀,如果台方真心秉持公義,應該務實處理,不要將事情複雜化」,華視新聞林佳蓉編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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