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如何處置輔導無效的學生,台北市教育局規定,學生可以由家長帶回管教最多兩個禮拜,不過由於這個辦法最近將有可能提升為法律,民間團體憂慮,如果配套不足,只是提供學生合法中輟的管道罷了。
在學校被記了許多大過,行為卻無法改善的學生,通常被校方認定是輔導無效。根據中學生獎懲辦法規定,這樣的學生學校可以給予特別處置,所謂特別處置,就是留校察看或交由家長帶回管教最多兩個禮拜。
原本是行政命令的這個獎懲辦法,最近極有可能變成法律,民間團體擔心,因為沒有配套措施,容易遭到學校濫用,讓校方更不需要向上通報學生中輟情形。
教育局解釋,學生由家長帶回前,會評估學生家庭是否合適,也會請輔導人員甚至社工和家人聯繫,不過民間團體認為,如果學生有情緒障礙或是和老師關係緊張,停學還有效果,但如果是因為家庭,社會或學校因素才行為偏差,停學並不能解決問題。(記者陳昌維、林曉慧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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