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為了防止店家惡性倒閉,民眾手上的禮券變廢紙,四月一日開始禮券定型化契約就要上路了,經濟部以及消保會要求禮券不能限制使用期限,而且必須將收到的錢交付信託,一旦營運出問題民眾才可以領到錢,但眼看著四月就要到了,大部分業者卻都還沒做到。
用儲值卡禮券買東西省錢又方便,對消費者卻不夠保險,四月一日開始發行的禮券,就要像這樣,不限期限、不限地點、可以找零,上面還寫著加值金已經交付銀行信託專戶保管。
成立信託專戶是為了要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不過這項規定卻有業者面臨沒有銀行願意承接的問題。
消保會公佈的最新券定型化契約內容,三項必備條約就是面額、履約保證、申訴方式,而不得記載的第一條就是限制使用期限、餘額不得使用、加收其他費用、限制使用地點範圍,還有預先免除責任以及標示廣告僅供參考等等,四月一日開始要全面實施,不過就算禮券不能規範使用期限,消保會表示民眾還是不能放一輩子。
最多十五年,這期間一定要用完,否則業者不認帳消保會也沒輒,此外由於禮券定型化契約不溯及既往,民眾在四月一日以前購買的禮券還是必須看清楚是否有使用期限,以免禮券最後成了廢紙一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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