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隔離不能去健身房?依法可請假免收月費

被隔離不能去健身房?依法可請假免收月費 | 華視新聞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武漢肺炎防疫期間,有些民眾因為被隔離,不能踏出家門,當然健身中心也不能去,要是民眾因此無法在與會員期間內行使會員權,教育部體育署表示,依法可以請假,而且不必繳月費。

被隔離無法上健身中心 可以請假免繳錢!

體育署表示,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必須居家隔離14天的消費者,依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0點第6款規定,屬於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致無法使用健身設備,消費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業者辦理請假,並於停權期間,免繳月費,會員權有效期間順延。

怕染病不敢去? 請假依契約規定

不過,如果消費者是因為擔心出入健身中心恐提升感染疫情風險,而向健身中心請假,體育署說,這樣就不屬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第10點規定;業者如向消費者收取相關手續費,仍應以業者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時,與消費者有約定者為限。

體育署說明,目前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在現階段仍無限制民眾出入公共場所,有關民眾在防疫期間擔心出入健身中心恐提升感染疫情風險,而向健身中心請假,非屬上述規定可暫停會員權之事由。

遇消費糾紛? 可提起申訴!

體育署也提醒,消費者若與健身中心業者發生消費糾紛時,先以書面先向業者申訴,若業者未妥適處理,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體育署呼籲,民眾在防疫期間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適度適量的運動,可以提升自己的免疫力,防疫期間健身中心業者應加強全面清潔消毒工作及健康管理措施,民眾進出健身中心也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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