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去年12月底正式上路,台中市政府也跟進提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今(9)日經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成為全國繼苗栗縣後,第二個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城市。
農業局完成石虎群普查 將設委員會推動保育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二、三讀會,多位市議員均關心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議題。農業局表示,現已完成106至108年度台中石虎族群普查計畫,於后里、新社、東勢、北屯、和平、太平、霧峰等區,及大安溪、大甲溪、大肚溪等河川沿岸發現石虎蹤跡。未來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實施後,將設置石虎保育委員會,積極推動石虎保育工作,並訂定生態服務獎勵辦法,提高民眾參與改善石虎棲地的意願。
石虎熱區欲建工程 應採取環境友善工法
另外,公共工程開發面積為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000公尺以上,且位於台中石虎熱區者,應於規畫初期及施工階段向石虎保育委員會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農業局長蔡精強表示,將報行政院備查,未來實施後,公共工程應採環境友善工法,並推動石虎友善環境獎勵,保育石虎棲地。
苗栗創全國首例 石虎保育條例去年上路
瀕臨絕種的石虎是台灣現存唯一原生貓科動物,全台不到500隻,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歷經多次跨黨協商,去年12月10日終於三讀通過,成為第一個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縣市,該條例也在去年12月27日核定正式上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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