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籍生「3證件」要注意 違者恐遭罰75萬

聘用外籍生「3證件」要注意 違者恐遭罰75萬 | 華視新聞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暑假期間,許多來台就學的外籍學生會利用課餘時間打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提醒了,雇主如要聘僱外籍學生,一定要檢查該學生之居留證、學生證正本及工作許可函,核對證件上之基本資料、居留時間、居留事由、工作許可期限,並拍照存證,另須注意外籍學生之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

聘用僑外生要注意工作許可、工時 違反最高可罰75萬

北市勞動局指出,自今年元旦起,外籍學生工作許可申請案件經勞動部核准後,一律核發工作許可函而非工作許可證,為避免僱用未經許可的外籍學生從事工作,應徵時需請外籍生出示本人的工作許可函,掃描許可函上QR code以驗證許可的真偽,並應認明驗證網址確定後,再核對居留證正本及學生證等「雙證件」,以確認此許可函為其本人所持有,且仍具學生身分,並至勞動部 「全國外籍勞工動態查詢系統」,即時線上查驗學生工作許可情形。

北市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表示,實務上,除了雇主聘僱未申請工作許可的外籍學生而觸法外,另外一種常發生的違法情事,就是雇主於應徵外籍學生時,工作許可是在有效期限內,但學生工作一段時間之後已超過工作許可期限,卻忘記重新申請工作許可,以致雇主聘僱許可失效之外國人,而這就違反《就業服務法》,恐面臨15萬元至75萬元之罰鍰,提醒雇主聘僱外籍學生,需特別注意查驗相關證件及留意工作許可期限,以免面臨巨額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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