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斷男童手臂 駕駛掏5百元落跑!

陳傳霆 王美雅 張夢熊 報導  / 屏東縣

頭條話題,呼籲您不論發生什麼樣的車禍,都不該私下和解!11歲的男童,手臂被遊覽車車輪輾過,造成左手骨折,痛的大叫,沒想到遊覽車司機下車後,直接塞給男童500元,接著就說要趕行程,匆忙開走,遊覽車司機後來遭到逮捕,依肇事逃逸送辦,但警方提醒,發生車禍不論給多少錢,都要報警,否則就是觸法。

24日在屏東恆春鎮發生一起遊覽車撞傷男童後肇逃案件!被撞的11歲男童,手臂被遊覽車車輪輾過,造成左手骨折,痛的大叫,沒想到遊覽車司機下車後,塞給男童500元,接著就說要趕行程,匆忙開走,幸好男童送醫救治後沒有生命危險,遊覽車司機後來遭到逮捕,他供稱不是惡意肇逃。

但警方表示,不管給了多少錢,當下都不能離開,並且報警,否則就會觸法。,綁著繃帶,被撞的11歲吳小弟,左手手指明顯腫脹,另一手也有傷痕,他痛到一整晚都難以入眠,他是24日下午,從屏東恆春鎮騎著腳踏車要回家,途中被這輛遊覽車擦撞,吳小弟倒地後,左手緊接著被車後輪輾過,當場骨折痛的大叫。

誇張的是,遊覽車司機下車後,沒有先報警而是拿了500塊給他,然後就以車上有陸客,趕行程為理由,匆忙開走,親友家屬都對司機的行為,感到不滿,警方後來逮捕司機,依肇事逃逸送辦,發生車禍不管嚴不嚴重,第一時間就該留在現場,報警處理,避免觸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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