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0:59

《菸害法》修法漏洞? 「加熱式菸品」無法可管

《菸害法》修法漏洞? 「加熱式菸品」無法可管 | 華視新聞
衛福部修法漏洞,加熱式菸品無法可管。(資料照)

張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菸商推出的菸品有百百種,近年開始流行「加熱式菸品」無法可管,我國雖有《菸害防制法》,但尚未完成相關產品的管理修法,立法院今(18)日特別針對此法修正草案做「菸品、電子煙與其他菸品的健康危害探討專案報告」,不過與香港比較,發現即使該修法三讀通過,對新興菸品的管理力道卻還是不如港府,因衛生福利部已決定暫不管理加熱式菸品,成為菸害防治一大漏洞。

衛福部長陳時中上午受訪時說,加熱式菸品納管與否都無法禁止產品入台,衛福部立場是「不允許合法」,但要用什麼法來管,還有待討論。加熱式菸品是使用特製加熱器來加熱菸草柱,讓使用者以口吸入含有尼古丁和其他化學物質氣霧,同樣具有成癮性之外,還可能帶來危害。

目前國內針對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是採《藥事法》規定,《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也規定電子煙不得為「菸品形狀」,但新興的加熱式菸品,因是以加熱菸草方式產生尼古丁,與傳統油煙不同,又不是菸品形狀,該項新興菸品才無法可管。

陳時中再補充,衛福部不贊成把加熱式菸品納入《菸害防制法》,一旦納入,就代表業者可正式引進。加熱式菸品是否納管、如何納管還需要充分討論,寫進法規這樣漏洞會更大,但是不寫到法規裡則可能使之地下化、增加查緝困難,「目前衛福部的態度是全面反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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