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日前因位在雲林縣古坑鄉的農舍,被勘查認定「違規增建」後,又沒在限期內補辦建造執照,8月理應拆除,但當時李佳芬向內政部提起訴願,並移轉所有權給買家陳小姐承受訴願。對此,內政部今(18)日召開訴願審議會議決定「訴願駁回」。
李佳芬農舍違規增建案 內政部「駁回」訴願
內政部表示,今日審議雲林縣政府現場勘查及測量情況,指出該農舍為3層樓建物,不過建物正面、背面及左右側,與使用執照竣工圖及竣工照片明顯不同,也就是3層樓增建面積約248平方公尺,並沒有依照建築法規申請建造執照,確定「違建」事實。
內政部進一步解釋該農舍被認定「違章建築」的原因,強調是其農舍增建未依建築法規申請建造執照,即擅自建築,這與李佳芬主張的農地面積如何計算,是兩回事。
內政部表示,若新買主、陳女士不服訴願決定,必須得依訴願法第90條規定,在決定書送達後2個月內,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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