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競辦喊告《壹週刊》 批「喪失身為媒體的良心」

韓競辦喊告《壹週刊》 批「喪失身為媒體的良心」 | 華視新聞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何庭歡(資料照)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壹週刊》今(20)日報導,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曾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幸安名廈」社區住過一段時間,街坊鄰居也證實此事,不過這棟房子並未出現在上週韓競辦公布的房產明細中。對此,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何庭歡今早受訪強調,韓夫婦並未持有該房產,是親屬持有,一家人只是借住。韓競辦下午再發聲明,將委請律師對《壹週刊》提起告訴。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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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在房產明細中? 壹週刊:韓一家曾住大安區社區

週刊接獲爆料指出,韓國瑜、李佳芬一家人曾在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對面的幸安名廈社區住過,週刊調閱相關地政資訊,發現這棟房在1996年至2009年間由一名「李姓屋主」持有。對於週刊報導,韓競辦今早聲明並非韓國瑜夫婦持有,而是親屬持有,至於親屬是誰?何庭歡則說,這名親屬並非公眾人物,不便透露,並強調房產交易上並無不法。

韓競辦強調「親屬持有」房產 怒告《壹週刊》

韓國瑜競選辦公室今日下午再發聲明指,當時韓國瑜、李佳芬當時是因為家庭因素借住親戚家,屬於個人家庭規劃,卻被特定媒體拿來含沙射影,「故意要引導成是韓國瑜個人財產」,甚或扣上「炒房」污名,行為惡劣,完全喪失身為媒體的良心,不會姑息這種惡質的選舉操作。韓競辦表示,針對週刊的報導,將委請律師正式對《壹週刊》提出告訴。

韓競辦說明,關於韓國瑜夫婦一家人的房產資訊,已經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過,所有交易上並無不法,籲請媒體報導時務必查核事實,並避免偏頗標題造成民眾誤解,若未來再發生類似情形,將直接提告,以正視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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