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壹週刊》報導,指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和一家人曾住在台北市大安區「幸安名廈」社區附近很長一段時間,並發現房產持有人是「李姓屋主」,質疑是否就是韓國瑜的太太李佳芬。對此,韓國瑜競選辦公室今(20)日上午回應,該房產並非韓夫婦持有,而是親屬持有,並在下午赴北檢向《壹週刊》和稍早剛到監察院檢舉韓的民進黨立委候選人阮昭雄提告。
韓競辦痛批《壹週刊》:完全喪失媒體良心
韓國瑜競選辦公室今日發出聲明表示,當時韓國瑜、李佳芬當時是因為家庭因素借住親戚家,屬於個人家庭規劃,卻被特定媒體拿來含沙射影,故意要引導成是韓國瑜個人財產,甚或扣上「炒房」污名,行為惡劣,「完全喪失身為媒體的良心」。
阮昭雄赴監察院檢舉韓國瑜夫婦「漏報財產」
另一方面,阮昭雄下午到監察院以個人名義檢舉韓夫婦漏報財產,他表示,雖然韓競辦已經澄清,但韓國瑜於1993年2月至2002年1月擔任立法委員、李佳芬則在1998年3月至2010年2月擔任雲林縣議員,大安區房產的持有時間則是1996年8月至2009年10月,賣出金額約6千萬元,令人質疑,因此合理懷疑「李姓屋主」就是李佳芬。
不忍了!韓競辦火速赴北檢對週刊、阮昭雄提告
下午4點多,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何庭歡偕同律師赴北檢對《壹週刊》、阮昭雄提告。何庭歡指出,韓國瑜夫婦2人所有之房產,已在日前透過記者會逐一詳細說明完畢,韓國瑜夫婦從未持有該週刊所指之大安區房產,該房產為1名非公眾人物的親屬所有,而該週刊竟報導「韓國瑜大安區也有房」、將候選人夫婦冠上「炒房」污名。
何庭歡說明,阮昭雄今日下午至監察院陳情,然此並非事實,阮昭雄意圖使候選人因不實申報而受懲戒、已涉犯誣告罪,因此也決定提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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