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惠卿 陳岳威 報導 / 台北市
不少人為了環保購買電動自行車,不過這種車竟然是違法的。台北市有個董小姐騎著電動自行車上路,結果被開罰1200元,雖然已經被規定不准上路,但網拍和經銷商還是繼續販售,乍看之下很像摩托車。但是這款車叫做電動自行車,50公斤重時速可到60公里,今年年初董小姐騎上路,居然被當作違規騎乘非法車輛,開了一張1200元的罰單讓他一肚子火。
這輛車是93年購買的,買車後的第四年法規修法,這款車不能再騎,電動車瞬間變成玩具車。交通警察也兩手一攤沒辦法你要騎我就罰,儘管這種車已經被限定,騎上馬路就得跟董小姐一樣被開罰。但是網路上、市面上通通都還在賣,而且設計精美還標榜價格比摩托車更便宜。這屬中央法規可以賣不能騎,當玩具車這也太大台。在中央還沒重新修法給它一個認證標章之前,董小姐現在出門只能用牽的不能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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