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桃園市
這麼會有這種父親!今年10月4日,桃園一名26歲王姓男子,離婚後帶著3歲兒子和育有1女的黃姓女子同居。但兩人接連對男童施暴,導致男童慘遭虐死,檢警相驗後發現男童幾乎體無完膚,昨(4日)桃園地檢署,分別依過失致死和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王男、黃女,並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今年10月4日男童因獨自外出被警員送回家,爸爸王男先以竹棍鞭打,黃女則把男童摔在地,以棍棒打屁股,再把男童帶到舖滿碎石的巴士停車場抓其背以面朝下過肩摔地。翌日黃女以繩索綑綁防他外出,關在房間裏,下午接王男下班時,與他到同事家飲酒作樂,回家後續攤,才發現男童沒了心跳,送醫搶救已晚了一步。
法醫驗出男童身上的傷害是外力鈍擊所致,才出現橫紋肌溶解症、腎衰竭和血尿,導致代謝性休克死亡。雖然王、黃都否認虐童,但黃的女兒也指証媽媽和「新爸爸」平常都會拿掃把柄和熱熔膠打「新弟弟」,當天有看到男童頭上有兩個包,腳也紅腫黑青。由於人證、物證齊全,王、黃二人昨遭桃園地檢署分別依過失致死和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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