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遭到鄭姓男子刺死,震驚全台社會。嘉義地方法院今(30)日判決出爐,法官認定他因患有精神疾病,判他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全案仍可上訴。
票務糾紛刺殺警察 鄭男辯:不想行蹤曝光
鐵路警察李承翰在2019年7月3日晚間8時許,為了處理票務糾紛,遭到情緒激動的鄭姓男子亮刀刺傷。為保護乘客,李承翰負傷壓制鄭男,不幸殉職身亡,得年24歲。鄭男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在去年10月開庭時,法官詢問鄭嫌是否認罪,鄭嫌一下承認、一下否認,還一度辯稱「以為員警制服都很厚」。
對於犯案動機,鄭男說因為當天不想要行蹤暴露,所以當列車長發現他沒車票後,拿著一台機器對著他,讓他非常驚嚇、怕自己行蹤暴露,接著李姓警察到場要求他下車,才讓他壓抑許久的情緒突然爆發。
罹患精神疾病 一審獲判無罪
法官考量,鄭嫌患有思覺失調,就連開庭前也服用精神科藥物,但行凶時意識又很清楚,因此將在去年10月25日將鄭嫌送請台中榮總進行精神鑑定。
嘉義地院今日判決出爐,合議庭認為鄭男患有精神疾病,判他無罪,以50萬元交保。全案仍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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