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合憲!香港終院裁定判港府勝訴

《禁蒙面法》合憲!香港終院裁定判港府勝訴 | 華視新聞
2019年港府引用《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資料照片)

朱培妤 綜合報導  / 香港

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當時港府頒布《禁蒙面法》,禁止示威者在遊行時蒙面,引發強烈反彈,泛民人士控告港府,要求法院判處違憲,香港高院當時裁定,港府引用權力失效,而港府提出上訴後,改判港府部分勝訴,雙方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今(21)日終院裁定港府上訴成功,認為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不違憲。

反送中運動 港府頒《禁蒙面法》惹爭議

根據港媒《香港01》報導,港府在反送中運動期間,以「危害公安」為由,引用了殖民時代的《緊急法》頒布《禁蒙面法》來對付示威者,引發爭議,24名泛民立法會議員要求香港高等法院覆核《緊急法》和《禁蒙面法》。

高等法院在2019年10月18日裁定《禁蒙面法》違憲,而港府仍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港府上訴後,香港高院上訴庭改判港府勝訴,特首引用《緊急法》訂《禁蒙面法》一事合憲。

港府強調《緊急法》延續性 泛民:此法如核彈發射器

然而,泛民派與港府兩方向終審法院提上訴,泛民派在終院上訴時強調,《緊急法》賦予特首毫無束縛的權力,形容此法為「核彈發射器」,港府則強調,《緊急法》的延續性,又指《緊急法》本來就用以應對迫切、突發情況,否則特首會無法處理出現「危害公安」的情況。

最後,終審法院今日駁回了泛民派的上訴,裁定港府勝訴,並一致裁定和平集會禁蒙面的限制合乎比例,終院判決認為,和平集會不准蒙面的限制未有違憲,可繼續執行。終院表示,未經批准集結、和平集會禁蒙面合乎比例,有關限制是為了達致避免及遏止和平集結演變成暴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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