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4 06:00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最新消息,扁家弊案,吳淑珍在龍潭案被判刑11年、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8年、陳敏薰人事案所衍生的洗錢罪,判刑7個月,高院今天訂出她3罪的合併執行刑,是17年6個月,合併科處的罰金是新台幣1億5400萬元,和陳水扁一樣,至於何時執行,還得等到台中培德醫院調閱評估吳淑珍的身體狀況,再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培德醫院 洗錢 陳敏薰 龍潭案 吳淑珍
高院判刑定讞吳淑珍合併刑期17年6個月
"珍"要發監培德 子女尊重不回應
扁最快月底移監 將提非常上訴
吳淑珍入獄服刑 移監培德醫院?
華視午間報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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