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審融合陪審制 國民法官法三讀通過

尹智剛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今(22)日在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未來採取參審制,但有融合陪審制的優點。一般認為,陪審制能更加強化舉證責任,有助落實公平審判,但要是陪審員立場無法達成一致,就必須解散陪審團,從頭再來。參審制則是能讓是從民眾意見都能進入法院,不過缺點就是在審判上比較容易被職業法官主導。學者專家認為,兩種制度各有優缺點,但國民法官都容易受到媒體輿論影響,未來參與審判時應該要被隔離。

台灣從要求陪審制改為參審制,最後通過的是融合陪審制精神的參審制。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蕭宏宜說:「陪審制它極度地需要這個更多,就這個案件的資源的投入,相較於我們目前的訴訟程序,是多非常多的啦。」

就像電影場景中陪審員直接翻案,陪審制是9名國民法官必須一致判定有罪,再由法官決定量刑,現行有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採用,而參審制是3名職業法官加上6名國民法官,一起討論決定是否有罪和刑度,像是德法等國就是參審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說:「會不會媒體去影響他,會不會輿論去影響他,會不會有關係影響他,參審陪審都一樣有這個問題,比較重要的一些案件矚目案件,恐怕要隔離啦。」

而陪審制靠檢察官和律師,舉證責任讓陪審員信任,法官到第二線,要是立場不一致解散陪審團從頭再來,參審制案件審理事實認定適用法律和量刑,都有民眾意見,但就怕職業法官被帶著走。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蕭宏宜說:「陪審制它的最大問題就是,不需要去交代它的判決理由,那也原則上是沒有辦法針對事實,再去透過上訴的方式救濟或者是調查。」

在三讀通過前為了改變司法體制,不少公民團體曾上街表達訴求,歷經多年討論融合不同體制後的國民法官法,能不能符合台灣司法環境就靠時間來驗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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