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印佳 陳威亘 報導 / 台北市
同樣是很欺負人,回教徒嚴格規定不能吃豬肉,但是一間知名運動品牌代理商的老闆娘,竟然強逼三名信回教的印傭吃豬肉,不吃的話,一天扣薪水五百元,印傭被逼的實在受不了,向勞工局求救,地檢署最後起訴老闆娘、求刑八個月。
這間工廠就是專門代理知名義大利、法國運動品牌的代理商,裡頭的員工關燈工作、不願接受採訪,因為傳出他們的老闆娘,逼迫三名印傭吃豬肉,被起訴求刑八個月,當時三名印傭,就是被雇主申請來到這裡工作,三個人每天忙得昏天暗地,不過一天工作17個小時的辛苦,卻遠遠比不上雇主逼他們吃豬肉的痛苦,原來,他們的老闆娘說不吃豬肉,一餐要扣薪水500元,七個月下來,三個印傭忍無可忍,只好寫信向勞工局求救。
(縣府勞工局副局長謝秀能:她(老闆娘)覺得工作上要吃肉類,體力會比較好,所以她希望增加他們(印傭)的體力,可是還是要尊重他們的宗教、他們的信仰,因為回教是不吃豬肉嘛!)
吃豬肉對台灣人來說沒什麼,不過對信仰回教的印尼人來說,卻是犯了大忌,因為可蘭經上明文記載,真主禁止你們吃屍骸、血還有豬肉,所以這三名印傭,被逼吃豬肉的事情曝光後,成為第一件訴諸司法、雇主被起訴的首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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