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5 18:58

"拼"湊罪證! 搶劫字條露餡...

徐培薇 林志輝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32歲男子持鋸子搶超商,因為是常客,怕開口會被認出,就隨手撕下家中半張的日曆,寫上我要錢,然後拿著這半張日曆紙犯案,警方依據監視畫面抓人,原本嫌犯還否認犯案,直到員警拿出半張日曆紙,跟他的日曆本一比對,完全吻合,才讓他俯首認罪。

  就是這半張日曆紙,拿來跟日曆本一比。完整的四月12號,被撕下來的日曆紙後頭,有嫌犯的筆跡,上頭寫要錢而已不想傷害人。他拿了這張紙條,和鋸子衝進了超商裡,把紙一丟就想進收銀櫃檯裡,要店員交出金錢。千元大鈔掉在地上,還要店員撿起來給他,錢到手嫌犯騎機車跑去買酒喝,甚至還把鋸子丟進水溝裡。他因為以前常光顧超商,怕被店員認出來才把搶錢寫在紙上,只是沒想到這張日曆紙,最後卻成了破案關鍵線索,讓嫌犯怎麼賴也賴不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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