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銘煌 報導
台中縣一名國一少年,離家三天都睡在附近的速食店,速食店人員發現後報警,少年才被警察帶走。他說已經三天沒吃飯、沒洗澡,警方緊急連絡家人,發現男童爸媽都不想管他,只有阿嬤願意出面。男童說,因為偷錢被家人責罵,他不敢回家,才會睡在速食店,社工現在已經介入處理。
都已經十點該睡覺的時候了,國一的小偉卻只能坐在速食店,因為他不想回家,他寧願睡在這裡的長條沙發三個晚上,也不願意跟警察走。兩名警察伯伯硬要把他拖走,小偉想耍賴,因為這一走,就得面對家人。但警察伯伯力氣很大,有力的大手搭上他的肩膀,他想躲也躲不了。
小偉帶著一包塑膠袋,三天沒洗澡沒吃飯,真的很餓。他當然沒辦法抵抗警察伯伯,只好跟著走,他一直說要留下來等朋友,但誰都知道,他其實還想在速食店睡一晚。直到離開速食店,他還不想上警車。把速食店當家,這裡有冷氣,有人陪,但速食店阿姨卻不忍心看他這樣。
速食店 徐經理:「我們有一直在關心,一直在關心他的時候,一直在注意他的時候,他就會先離開,然後再回來,因為我們並沒有辦法一直注意到他。」
回到警局,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開始看起卡通。仔細看,他的上衣後頭破了一個洞,手指甲留得很長,腳底板全是一點一點的汙垢,手肘上則有兩道淺淺的疤。什麼樣的家庭背景,讓他在外頭流浪?
離家少年小偉:「晚上不回去啊,夏天沒冷氣吹。」
真的只是想吹冷氣嗎?警察馬上連絡了他的爸爸和媽媽,但得到的回應是不想管。後來阿嬤趕來警局,卻劈頭就開罵。
小偉的阿嬤:「你這次出來是不是拿舅舅的皮包,有啊,你為什麼拿人家的東西後偷跑出來 你會不會太誇張了。」
小偉偷了舅舅的錢,挨了罵,家裡的床再軟,他卻選擇睡在速食店。小偉知道自己不應該,但卻只是想這樣引起家人注意,希望爸爸媽媽多關心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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