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5 11:58

人在做警在看...撿到錢只好交出來

邱韻如 詹維耕 報導  / 台北市

  

現在的大學生怎麼連拾金不眛都做不到呢?上個月有一名女大學生撿到學妹四萬元的學費,卻要求學妹給她三成當酬謝金,引發外界討論,沒想到現在又有大學生撿到錢,疑似想占為己有,不過被巡邏員警發現,他才把錢交到警察局。

  

當時大馬路,一名機車騎士騎車掉了一個皮夾,連同皮夾內的現鈔也全掉了出來,只是路口風很大,錢就這樣飛飛飛、掉在馬路正中央,兩名大學生正好經過,看到地上一堆錢,趕快先撿再說,不過兩個人卻只撿錢不撿皮夾,是不是想把錢占為己有,正好一名員警巡邏經過全程目睹,感覺大學生怪怪的,不像撿自己的錢,員警只好拿出警察證件,要大學生把錢送到警察局,否則就可能涉及侵占罪,大學生只好乖乖把錢送到警察局。

  只是撿來的錢還不少,算一算有17張、總共1萬7千元,掉錢的人應該很緊張,但撿錢的兩名大學生卻想,如果有人認領,好像還可以依民法規定要求分三成、拿到六千元,一直問警察,讓員警很傻眼,不知道是大學生法律學太好,還是真的見錢眼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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