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3 18:58

誤買凶宅心驚驚 買方可求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講道理不一定贏,懂法律可以更有效的解決問題,華視新聞請律師替您解析社會事件。

  新北市一棟房子的六樓加蓋曾經發生火災燒死三個人,屋主為了要賣掉凶宅,把頂樓打掉,刻意隱瞞,並把房子賣了出去。買家氣得告上法院,法官認定,發生意外的時候,六樓跟五樓屬於同一戶;就算把六樓打掉,剩下五樓的這個房子還是算凶宅。沒有提前告知,賣家應該要賠償。而到底該怎麼求償,透過重大社會案件,華視新聞告訴您。

  走上樓梯,三樓的這間浴室裡面曾經被緊緊封住,屋主劉志勤的五個小孩被活活勒死,再套進塑膠袋棄屍。案發過後,夫妻倆下落不明,檢警始終懷疑就是劉志勤夫妻殺了自己的小孩。七年前,花蓮的這起命案震驚社會,也嚇壞了左右鄰居,誰還敢住進來。房子租不出去也賣不出去。

  這樣的凶宅彰化也有。十一年前,洪若潭在這間佔地三千坪的豪宅親手殺死自己三個孩子,把小孩放進後院的焚化爐毀屍滅跡,自己也和老婆一起自焚。恐怖哦,一般人連靠近都不敢。張太太也很怕這種事情,偏偏讓她花了八百萬買了萬華這間套房。買了才發現,窗戶一看出去,就是曾經燒死七個人的白雪大旅社。

  買到了凶宅,難道就只能自認倒楣嗎?律師表示,不管知不知道是不是凶宅,賣方都要負起責任,買方則可以要求全部退費。如果隱瞞事實,則會觸刑責。如果真的買到凶宅,要提告,買家也要記得蒐證完全。

  十六年前,劉邦友血案官邸沒人敢住,最後改成警察局,傳說是這樣能鎮煞。彰化洪若潭的超級豪宅六年後才有一個醫生出錢買了下來,改建成健康休閒園區。他滿臉開心,住得很舒服,還請大家來烤肉。

  如果,你沒有他的膽量,千萬記得買房子之前停看聽。真不小心買到凶宅,也要想辦法到處問,或訴諸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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