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有消費者向市議員陳情,購買冷凍食品大廠裕國的原肉和滷味醬包是過期的,還疑似因為吃了過期食品拉肚子。雖然裕國澄清,冷藏肉標示的是賞味期,不是保存期限,但被台北市衛生局認定是標示不明,裕國隨後發聲明稿道歉,也立刻停業一天徹底清查,同時更提出補償方案,希望挽回商譽。
裕國冷凍冷藏公司店員說:「瘦一點的就是板腱。」各種原肉的分佈和口感,店員介紹得很仔細,選了一塊結帳,卻發現有效日期是十六號,但當天是十七號,店員這樣解釋。裕國冷凍冷藏公司店員說:「這個不是它的有效日期,是它熟成的日期,熟成好了之後我們就會直接轉冷凍。」不只原肉,連滷味也是,而且消費者是吃了拉肚子才發現。陳情人說:「12月15日去買,它的醬料包是8月份就過期了。」因為是常客,不敢置信連鎖公司,竟然會有嚴重的品管問題,蒐證後向議員陳情,就是希望不要再有消費者,被蒙在鼓裡。
陳情人說:「去買的時候店員都會幫我們把肉切掉,然後標籤也都不會給我們,我不知道之前吃了多少次過期的食品,我覺得很噁心。」裕國冷凍冷藏公司是低溫倉儲的龍頭,下游廠商包括全聯、家樂福;冷藏食品規定有效期限最長九十天,不管是熟成或者是轉冷凍,都要在到期之前才能進行,業者明顯違法。
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管理科長陳怡婷說:「有效日期的標示是在昨天的話,其實在法律上就是違反我們食安法,第15條逾有效日期的這個部分,醬料這部分確實是我們門市人員這邊,沒有檢查到那這部分我們深感抱歉,肉品上面標示的其實是賞味期,造成消費者可能有誤會。」裕國冷凍冷藏公司發言人林柏杉,業者發聲明稿道歉,也請消費者可以拿發票、醬料包或餐盒,全額退費或是換等值商品,門市也立刻停止營運一天做徹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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