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正草案 幼教虐童最高罰60萬

黃品瑄 江煜文 報導  / 台北市

兒虐案件層出不窮,現行的法規中,如果發現幼兒園違規,都是限期改善不成才開罰,而且罰鍰被痛批根本不痛不養,行政院昨(3)日天就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虐童的罰鍰從最高50萬提升到60萬,希望可以阻止兒虐事件再次發生。

一名小男童疑似因為不睡午覺,就被幼兒員老師拿玩具敲打,3歲女童也疑似遭到老師不當處罰,當眾被打頭。監視器拍下,老師發現小朋友尿褲子,情緒失控直接把他一把拉起帶到廁所去,這一幕又一幕的心痛畫面,讓家長不忍直視。

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行政院3日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如果教保人員被發現虐童,除了公布姓名之外,罰鍰從最高50萬元提升到60萬,如果超收幼兒,或發現有不適任人員卻沒有處理,罰鍰從現行最高3萬提高到30萬,直接增加10倍。

而且一旦被發現違規,就會直接祭出罰鍰並且限期改善,但看在家長眼裡,這樣的作法是不是能真正保障孩子安全?民眾說:「多少(有幫助)吧,因為講到錢大家都會怕啊。」又有民眾說:「我覺得不一定有用,我覺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部分民眾認為,提高罰鍰幫助還是有限,該如何確保教育人員會好好對待,正確管教孩子或許才是家長重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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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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