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屍案陳同佳願投案 港府喊話:盼台務實及積極接收陳自首

箱屍案陳同佳願投案 港府喊話:盼台務實及積極接收陳自首 | 華視新聞
涉嫌犯下「潘曉穎命案」的香港男子陳同佳(前)(資料照)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香港

去年在台灣涉嫌犯下「潘曉穎命案」的香港男子陳同佳傳出有意願來台投案,但陸委會認為港府「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對此,港府今(20)日晚間表示,已就警方的調查及全部所得證據,控告陳姓疑犯清洗黑錢罪,沒有足夠證據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圖謀殺或所謂「蓄意計劃殺人罪」。港府強調,陳同佳這次是自願自首,「台方應該按一般自願自首情況處理」。

粗傳陳同佳「被自首」 港府:無中生有、憑空捏造

港府今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同佳傳表示願出獄後到台灣自首,純粹出於自願。有指陳姓疑犯「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指控完全失實。新聞稿中提到,香港執法、檢控、司法政治中立,完全按所得證據行事,對於無中生有,憑空捏造的說法,包括所謂的調查不足、漠視追訴其殺人罪行的情況、香港有司法管轄權而不應用等,表示深切遺憾。

港府說明,過去港方一直向台方明確表示,樂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協助,以便台方調查台灣殺人案。港方於去年3月主動派警務人員到台灣接觸當地刑事警察局人員,港方也就案情及證據與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溝通。在去年6月至今年4月,港方直接向台方及透過相關機構共發了4封信件,以交流案件進程及表示希望會面磋商。今年3月,更在協策平台上向台方正式提出願意派代表團到台磋商處理殺人案的協作安排,但是沒有得到台方回覆。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資料照)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資料照)

粗證據只夠控「清洗黑錢罪」 港願配合台調查

港府在聲明中表示,港警去年3月拘捕陳同佳,經調查後發現只有充分證據控訴陳「清洗黑錢罪」。案件因而進入司法程序,所有相關證據一律不能在司法程序進行中與第三方包括台方互通。特區政府早在發給台方的信件中清楚說明這個情況。隨著陳姓疑犯自願自首,加上香港的司法程序已經結束,而陳姓疑犯不再上訴兼快出獄,已經向台方清楚表示樂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協助。台方如在處理陳自首中提出有關證據的請求,港方會積極依法配合。

「特區政府一向尊重法治,依法辦事」,港府說,早已表明香港目前沒有法律容許將陳移送到台灣,也沒有法律與台進行刑事司法協作。陳這次是「自願自首」,台方應該按一般自願自首情況處理。而台灣在去年12月已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令,港府強調,基於陳的請求,港方會協助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特區政府希望台方務實及積極接收一位被其通緝和自願自首的人士。特區政府會在法律容許的基礎上向台提供所需協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