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童跑步變植物人 一審獲賠362萬

黃種瀛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2016年台中一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國小男童,在跑完操場400公尺之後倒地不起,送醫後成了植物人,家長控訴校方延誤就醫申請國賠,一審判決校方必需賠償362萬元,家長語重心長表示,兒子在長大卻無法醒來,至少這個判決是遲來的正義。

已經4年了,當年昏倒的國小男童現在長成少年,但一直無法醒來,母親VS.植物人少年說:「來幫你刷刷牙。」因為疫情關係,父母親找不到看護,現在全職輪流照顧兒子,4年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兒子,在就讀的國小跑完操場400公尺後昏倒,送醫後成了植物人。少年母親說:「吞嚥退化,然後再來就是他的四肢萎縮,腳其實越來越細了。」

事發後,家長提告學校業務過失傷害告訴都不起訴,最後打國賠官司,一審判決學校必需賠償362萬元,少年父親說:「(學校)他是訓練那些學生,為什麼連他一起訓練,他拖了十多分鐘才打119。」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源森說:「(老師)沒有陪同到操場監督,原告(少年)跑步的情形,見到原告昏倒後沒有盡快撥打119,均屬於怠於執行,其所負的保護照顧的職務。」

不過校方表示,家長曾經有告知孩子可以適度運動,處理過程沒有疏失,當事國小校長說:「(家長)希望有適度的運動,(老師問)這樣下去運動個兩圈算不算激烈運動,他說你只要不要強迫他跟別人競爭,上訴的部分我們就是委託給律師。」

少年原本相當活潑也喜歡畫畫,父母親看著他之前的畫作,只期望能幫兒子討回公道,也希望兒子會是校園疏忽下的最後受害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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