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檢疫者「有條件」可外出 陳時中:超過1hr會開罰

隔離檢疫者「有條件」可外出 陳時中:超過1hr會開罰 | 華視新聞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部分居家隔離/檢疫者因二親等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基於人道考量,開放上述條件的民眾向所在地方衛生局提出外出申請;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這是人情和防疫上所取得的平衡點,但也提醒這是「很嚴格的規定」,若外出超過一小時者,還是會予以開罰。

陳時中指出,此申請的「外出」以一小時為原則,違反就會按相關規定做處分,並由衛生局來評判其外出的必要性,而交通工具的安排,則希望越安全越好。陳時中說,之所以要求檢驗陰性報告須是兩天內取得的,是因為不希望時間線被拉太長,怕會失準,因此有時間限制,「這樣的規定其實算很嚴格」,畢竟現在是防疫關鍵期,大家還是要小心一點。

【外出申請流程及規定如下:】

一、居家隔離/檢疫第5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

三、取得檢驗陰性報告2天內,經醫院同意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無論探病、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1次1小時為限;

四、外出時需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指揮中心指出,國內目前共18家指定醫療院所提供自費檢驗,相關費用由各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續將視需求適時增加院所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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