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9 18:36

護樹新典範

◎黃肇松

國內保護老樹的觀念並不普及,每當都市建設可能損害老樹時,護樹人士為了保護樹木,經常發起激烈抗爭,造成衝突。最近,臺中市為了保護一棵千年茄冬樹,以行政手段介入協調,創下建商、老樹與市府三贏的新典範。

臺中市後龍里的這棵老樹,樹高三十公尺,樹冠面積一千五百平方公尺,是國內平地最老、最大的茄冬樹。因為樹齡超過千年,市府在三十多年前已登錄為珍貴老樹;地方人士則結合民間信仰,將老樹視為「樹王公」。老茄冬樹下,是休閒、聚會的所在,有著數代人的共同記憶。

幾年前有建商計畫在茄冬樹旁土地,興建地下四層、地上二十八層的高樓。但當地人認為,早年老樹旁有一條野溪,日治時期填平野溪,使得部分樹幹埋入地下,實際上的地下根脈比目前的樹冠大很多;若是在樹旁建高樓,除了抽取地下水會影響老樹生長,開挖地基可能截斷地下根脈,高樓還會遮蔽老樹的日照,因此堅決反對。

市府經過兩年協調,終於以提供容積移轉獎勵,獲得建商同意換地興建。市府則計畫將老樹所在地整建為更完善的公園。這不僅是國內為了保護老樹,協調建商將預售屋退訂的首例。事實上,建商從容積移轉獲益,老樹得以健康生存,民眾也多了一座好公園,這個新模式達成不易,值得其他案例參考。



新聞來源:世新-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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